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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胡耀邦“简法护民”的立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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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是一个法律的门外汉,我倾向于认为,相对 于无规则或者潜规则的人治,有法可依自然是一个进步——因为法律同样约束普通人们和统治者,而很少有法律条文会赤裸裸的侵犯个人的基本权利。

因法结缘 为法患难————江平与我交往26年及为我无罪辩护而败诉(0405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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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注:本文作者俞梅荪授权转载此文。俞梅荪先生的维权遭遇既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偶然性是他碰巧遇到了 “坏人”,必然性是他坚决维护自身权利,不与潜规则妥协的性格决定了他必定多遭磨难。其实我们都是现体制的受害者,只不过大多数的我们没有“碰巧”遇到哪些坏人,或者更常见的是,遇到了“坏人”时我们屈辱“宽容”了他们。俞梅荪先生的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也是在替大多数沉默的受辱者声张正义,你我都将因他勇敢、悲壮的行为而受益。欢迎网友,媒体朋友转载关注俞梅荪先生。)   本文献给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80华诞会(1月23日) 因法结缘  为法患难 ——江平与我交往26年及为我无罪辩护而败诉(修订稿) 俞梅荪 1956年,江平先生毕业于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到北京政法学院任教,1957年28岁被打成右派分子,长期劳动改造,历经磨难,九死一生。50岁重返法律界,在此期间我有幸与先生结缘,一同走过26年的风雨历程,往事历历在目。 2010年1月23日下午2时至10时,北京《律师文摘》杂志《永远的校长—江平教授八十华诞庆贺文集》首发式,200多人到会祝寿。主席台上江平,一脸凝重,作了《中国的法治处在一个大倒退的时期》讲演。 左上图,江平问,你现在怎么样?俞梅荪答,又陷入新的劫难,什么法呀,都是没用的。江平黯然无语。 右上图,张思之在看俞梅荪的《江平为我无罪辩护而败诉》文,右为江平。 杭州会议  初识江平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拨乱反正,百废待兴,我国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开始从“人治”向“法治”转型。历经“反右”和“文革”无法无天的深重灾难,当过农民、工人、保险公司职员的我,经过北京西城区职工大学法律专业学习,考上北京大学法律系芮沐教授主持的经济法学专业。在校期间,我联系实际依法办案出了成果,在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的内刊发表论文,1984年8月毕业时被选拔到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从事立法工作。 8月20至27日,我被派到杭州,为全国经济法制工作会议暨中国经济法研究会成立大会做会务工作。中央各部、省市区政府和人大分管经济法治的负责人、最高法院和检察院及其省院经济庭负责人、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学者近四百人到会。国务委员谷牧到会要求加快经济立法。国务院副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