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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育之: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回顾党的历史(之八)

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那一年,也就是邓小平南方谈话的前一年,出版了两部重头的党史书。 一部是一九九一年五月出的薄一波的《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 此书有“刘少奇同志关于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构想”一章。高度评价了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理论,认为刘少奇的构想,实际上“也是发端于毛主席的理论”,“在大的问题上两者是基本一致的”。在具体问题上“也有不尽一致的地方”。对待私营工商业,毛泽东在强调利用的同时,比较突出强调节制资本、限制和反限制斗争的一面;刘少奇则在赞成限制的同时,更强调发展和利用的一面。毛泽东一九五二年就开始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刘少奇则主张多搞一段时间的新民主主义,待条件成熟后再转入社会主义。 在引述列宁关于新经济政策的主张之后,薄老认为,列宁提出要发展商品经济,允许自由贸易,利用资本主义经济成分来发展经济等思想,“实际上是提出了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里搞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应该十分注意的一个带普遍性的重大问题,就是如何更加重视和利用资本主义已经创造的物质技术管理和文化条件的问题。”“看来,少奇同志的有些想法,是从列宁的这些论述中受到了启发。”“回想起来,应该说当时在我们党内注意学习和深入研究、领会列宁这些论述的同志还不是很多。到了后来,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发展特别是经历了一些曲折之后,大家才愈来愈感到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期的这些思想的重要性和深刻性。”(薄一波著:《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一九九一年版,第六十一——六十四页) 同时,薄老在这本书里肯定毛泽东对“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批评,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时期,是要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所以“是很难巩固的”。他还表示完全同意历史决议关于“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的结论,因为总路线将七届二中全会决议提出的“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这两个“转变”,融为一体,...

龚育之: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回顾党的历史(之二)

在中国共产党的纲领性文件中系统地提出和详细地阐发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是在一九八七年十月党的十三大报告中。这在中国党的历史上,是开创性的。当然,这个开创也有它的由来。就党的文件来说,在这以前,这个提法已经出现过三次。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中一次,一九八二年九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报告中又一次,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精神文明决议中第三次。 前两次只是提及,没有展开。既然如此,说得上有什么重要意义呢? 对这个问题,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我的看法是:我们固然不能过分夸大简单提及的意义,但是,既然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提及,就不是一件偶然的、没有意义的事情。 历史决议第三十三节里说:“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是毫无疑问,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任何否认这个基本事实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这里论述的重点,自然是在“但是”以后的那后半句。不过,以“尽管”起头的那前半句“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作为一个已经得到确认的命题出现在句子里,却并不是什么虚晃之笔。 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决定工作中心转移和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就在这样的基础上开始重新判断国情,重新了解世界现状,重新思考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和现代化发展的路径、目标、步骤和阶段等等问题。 大家知道,一九七九年初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这是为纠正当时酝酿中的“新跃进”的冒进设想,而提出来的重大决策。不久,中央又提出,原来沿用的“到本世纪(二十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口号,是开了大口,现在要改一个口,叫中国式的现代化,就是把标准放低一点,到二十世纪末只能以达到小康为奋斗目标,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更长时期才能实现的任务。 这两大决策,把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和中国现代化的发展结合在一起,看作同一过程的两个侧面,对于后来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是有决定性意义的。 回顾一下当时的重要文献吧。 一九七九年三月,陈云提出:“我国社会经济的主要特点是农村人口占百分之八十,而且人口多,耕地少。”(八日) “我们是在这种情况下搞四个现代化的。”(二十一日)邓小平也提出: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至少有两个重要特点是必须看到的:一个是底子薄。现在中国仍然是世界上很贫穷的国家之一...

两代领导核心的“笔杆子”胡乔木

Technorati 标签: 政治人物 , 意识形态 往日,他为毛泽东起草文件;后来,他为邓小平起草文件。他就是被称为“党内一枝笔”的胡乔木。 邓小平身边的“笔杆子” 从1977年12月起,胡乔木和于光远、邓力群根据邓小平的意见,着手起草《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一文。 写这篇文章的起因是1977年8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冯兰瑞和苏绍智的文章《驳姚文元按劳分配产生资产阶级的谬论》。文章发表后引起邓小平的注意。 邓小平说,这个文章观点是正确的,作者的思想还没有完全放开,国务院研究室要另外再写一篇大文章把这个问题讲清楚。 于是,国务院研究室由林涧青主笔,写了一篇文章,原本是以《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但是胡乔木和于光远看了不满意,决定以“严实之”(“研室之”的谐音)的名义发表在《人民日报》。 这么一来,胡乔木和于光远、邓力群决定另写一篇关于按劳分配的有分量的大文章。 1978年3月28日,邓小平与胡乔木、邓力群就按劳分配问题进行了讨论。邓小平指出:《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这篇文章我看了,写得好,说明了按劳分配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不是资本主义的。有些地方还要改一下,同当前按劳分配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联系起来。 我们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根据这个原则,评定职工工资级别时,主要是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政治态度也要看,但要讲清楚,政治态度好主要应该表现在为社会主义劳动得好,做出的贡献大。处理分配问题如果主要不是看劳动,而是看政治,那就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政分配了。总之,只能是按劳,不能是按政,也不能是按资格。 1978年4月30日,邓小平再一次找胡乔木、邓力群谈话,对《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一文进行修改。 另外,这篇文章也曾送当时主管经济的中共中央副主席李先念审阅。 1978年5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一文。文章的发表,为经济领域拨乱反正、纠正“左”的观念起了很大的作用。 在主持起草《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一文的时候,胡乔木又忙于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稿的...

邢小群:我所了解的胡乔木——郑惠访谈录

郑惠,原名刘观恩,1928年生于湖南武冈县,1947年入北京大学。曾任中共中央党研究室副主任,参加过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共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共《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文件的起草,是中共高层重要的笔杆子。1997年创办《百年潮》,该杂志以敢于直言,披露重大历史事件的真相为特色,受到国内外读者好评。但也遭到左派忌恨,他们向高层告状得逞,郑惠于2000年被迫辞去《百年潮》社长职务。2002年夏季发现肝癌,已到晚期,2003年2月23日逝世于北京。 ( http://www.tecn.cn ) 笔者在郑惠先生住院后与他商议,将他与胡乔木的交往以口述历史的形式记录下来。这个计划未及完成,郑公已经仙逝。谨以此文表达笔者的哀思,并与友人合送挽联如下: ( http://www.tecn.cn ) 半生俯首做嫁衣,文牍等身书生累;晚年捐躯新启蒙,青史流芳百年潮。 (2002年8月23日)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的胡乔木(之一) 在胡乔木领导下工作 邢:您同意搞口述史,太好了。咱们就先谈您所了解的胡乔木吧。 郑:我对他很尊敬,但我还是服从真理!他做得不对的地方,我们还是要说的。 邢:他是历史人物,是共产党内重要人物,不是一般的人物,您谈他是对历史负责。 郑:是的。这不是个人恩怨问题。 应该说,他对我是很爱护的。 邢:李锐先生说,您谈胡乔木很重要。尤其是对七八年以后的胡乔木研究,您应该是权威了。 郑:其实也说不上。乔木这个人不怎么说话。他心里有什么并不和下面的人多说的。并不像有些领导同志那样能坦率地与下面人交谈。如胡绳同志,就能坦率地讲讲他自己,讲他的一生,讲得很详细。但乔木就从来不讲,他有些莫测高深,你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所以,我也不是很了解他。这个人还是值得研究的。只是现在有些材料还没有公开。他在一些会上的发言还没有收集起来。很多人还在坚决地维护着他。 ( http://www.tecn.cn ) 我就从“文革”后期,小平同志出来主持工作以后说起吧。“文革”前,我与乔木同志没有太多接触。他在中宣部当副部长时,我只是中宣部一个普通的年轻干部。1975年,我还在石家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