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文集:什么是农民工的“退路”
我认为,真正要讲保证失业农民工的"退路",那就要分两个方面:一方面,以保障农民地权、制止"圈地运动"(而不是相反地 "只许官圈,不许民卖")来保障农民可以"自由地返乡务农";另一方面,为失业但未返乡的在城"待业"农民工提供基本保障 秦晖 著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 农民地权与"民工退路" 去年10月的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并不是在反危机的背景下形成的,但10月后因经济危机引起的农民工失业问题很快成为社会关注的新热点,也给本来并不"明晰"的政策带来了新的变数。最近一些政策发言人强调:必须给失业农民工留出"退路"。我认为这个提法很好也很及时。 但是关于"退路"的一些问题需要讨论。首先,目前的问题是农民工本来有"退路",而我们不要出台新的改革断了这种"退路"呢,还是本来没有"退路",我们需要改革来开辟这样一条"退路"? 有人说,土地的官办集体所有制就是农民工的退路,他们找不到工作就可以回去种田,所以千万不要搞什么地权归农,免得农民鼠目寸光、吃喝嫖赌把地卖了就断了自己的 "退路"。这还是过去那种 "土地保障论"(实际上是"不准农民处置土地"保障论)的重复。目前农民工失业潮的出现似乎使这种说法更时兴了。对这种说法,我过去批评过多次,似乎从来也没有见到像样的回应。现在我也不想重复了。 这里我只想退一步说。地权归农的意思无非两个:一是农民如果想卖,就可以卖;二是如果他不想卖,就可以不卖。假定你真的关心农民竟然胜过农民关心他自己,担心农民鼠目寸光可能会自断退路,我说农民没你想像的那么傻,也说不服你,那么好吧,你可以管制农民卖地,也就是"农民如果想卖,未必就可以卖"。但你能不能至少把地权归农实行一半,同意"农民如果不想卖,就可以不卖"呢?如果做不到这一条,遏制不住"圈地运动",又何谈什么保证农民的"退路"?如果根本不想做这一条,人们难道不会怀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