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norati 标签: 地方民主 , 张千帆 , 新泰上访事件 尽管中央对各地信访三令五申,还是出现了山东新泰侵犯信访人基本权利的恶性事件。据近日报道,当地多名对征地拆迁不满的上访农民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直到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才被放出。其中一位50多岁农民孙法武还曾经因为上访而遭到拘留,后来被送进山东省“少年劳动教养管理所”劳教,理由就是“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大声吵闹滋事,扰乱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就这样一个上访记录劣迹昭彰的新泰市,却因“信访成绩突出”而被山东省授予“先进称号”。 如果以信访数量的减少作为衡量“信访成绩”的标准,那么新泰市的信访管制措施确实够“先进”。市委书记曾明确表示要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其中第一个就是“严禁发生赴省进京丢丑滋事事件”。新泰信访局网站上的一篇“经验交流”总结了当地打击上访“钉子户”的“经验”:“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一批、精神司法鉴定治疗一批,集中办班培训管掉一批。”对“精神偏执”的信访人进行司法鉴定并将鉴定“异常”者送医院“治疗”,成为地方政府对信访人员的“人文关怀”,而当地上访农民也因此有幸成了“人文关怀”的对象。 要把这种近乎纳粹式的专政管制完全归咎于地方领导的人格变态,倒也有欠公允,因为地方似有自己的难言之隐。自从新泰市实行信访属人属地管理以来,信访就是考核党政一把手的首要标准:“出现越级上访,党政一把手要受到处分。”新泰就曾因越级上访不断,被省里亮了“黄牌”;后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各项信访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到单位和人头,实行责任追究制、一票否决制和黄牌警告制。”难怪乎新泰各级官员人人自危,对控制信访如此“不遗余力”,原来是因为否则“乌纱帽”就保不住了。因此,“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