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

目前显示的是标签为“意识形态”的博文

中国的亚当和夏娃——中国人的实用主义

图片
上面这幅图说的是:伊甸园里蛇引诱亚当和夏娃去吃苹果(禁果)。亚当和夏娃禁不住诱惑,吃了禁果,于是懂得了善恶和羞耻。 如果亚当和夏娃是中国人(专指汉人,没有歧视其他民族的意思),这条蛇的运气就没有那么好了。他俩把蛇给烤了吃了。 毕竟蛇肉相当好吃,比苹果的蛋白质含量更高。 除了尊重祖先外,中国人没有多少禁忌。中国人几乎什么东西都吃,只要它们好吃。不仅在吃的方面相当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社会学家李银河证实,古代中国在性方面也是相当实用主义的,没有太多原罪的观念。从明清言情小说也可以发现,中国人对于同性恋,双性恋等等非常态的性行为相当包容。 中国没有严密的宗教,也就没有严密的来世理论。大多数人对来世将信将疑,所以更追究在世的幸福,不太在乎死后自己会怎么样。这是中国人重实用主义的一个解释。 但是,为何中国人对宗教不太在意?为何孔子的“不语怪力乱神”能一直成为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这些问题实在很深奥,我甚至怀疑是一些没有答案的问题。不管怎么样,中国本土没有发展出强大的宗教,外来的宗教也一直没有成为站稳脚跟成为国教。 特别尊重祖先,尊重长辈,是中国人同欧洲人非常不一样的地方。我猜想,这大概也同中国的实用主义相关。 子女在小时候是天然崇拜父母的,因为小孩子有很多东西不会,而父母尤其是父亲在儿子心里简直就是神一样的存在,因为父亲的能耐很大,懂得很多儿子不会的东西,可以教他很多东西。儿子对父亲的崇拜,就像一位物理系的新生对爱因斯坦的崇拜一样。 这种崇拜,自然是实用主义的崇拜,一旦儿子长大,懂的东西越来越多,本领越来越强,对父亲的崇拜也就逐渐衰弱。 我想说的是,中国人崇拜祖先,崇拜长辈和实用主义是相容的——因为老一辈见多识广,他们的经验教训能够为下一代带来好处。当然,我不是说,中国人崇拜祖先,尊重长辈完全是缘于实用主义的哲学。也许中国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坏的地理资源,以及西北“蛮夷”的入侵威胁,都迫使血缘宗族不得不绑定为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而在共同体内部,显然需要经验丰富的人,有智慧的人作为“核心”统帅。 实用主义也可被称为经验主义,功利主义。按理说,这种人生哲学、社会哲学不太容易让人走极端,而会亲睐中庸之道,很难为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理想主义理念较真,争个你死我活,因为它又具有善于妥协的气质。 想想,同性恋在欧美直到几十年前还有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本世纪著名的计算机科...

龚育之: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回顾党的历史(之八)

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那一年,也就是邓小平南方谈话的前一年,出版了两部重头的党史书。 一部是一九九一年五月出的薄一波的《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 此书有“刘少奇同志关于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构想”一章。高度评价了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理论,认为刘少奇的构想,实际上“也是发端于毛主席的理论”,“在大的问题上两者是基本一致的”。在具体问题上“也有不尽一致的地方”。对待私营工商业,毛泽东在强调利用的同时,比较突出强调节制资本、限制和反限制斗争的一面;刘少奇则在赞成限制的同时,更强调发展和利用的一面。毛泽东一九五二年就开始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刘少奇则主张多搞一段时间的新民主主义,待条件成熟后再转入社会主义。 在引述列宁关于新经济政策的主张之后,薄老认为,列宁提出要发展商品经济,允许自由贸易,利用资本主义经济成分来发展经济等思想,“实际上是提出了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里搞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应该十分注意的一个带普遍性的重大问题,就是如何更加重视和利用资本主义已经创造的物质技术管理和文化条件的问题。”“看来,少奇同志的有些想法,是从列宁的这些论述中受到了启发。”“回想起来,应该说当时在我们党内注意学习和深入研究、领会列宁这些论述的同志还不是很多。到了后来,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发展特别是经历了一些曲折之后,大家才愈来愈感到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期的这些思想的重要性和深刻性。”(薄一波著:《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一九九一年版,第六十一——六十四页) 同时,薄老在这本书里肯定毛泽东对“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批评,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时期,是要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所以“是很难巩固的”。他还表示完全同意历史决议关于“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的结论,因为总路线将七届二中全会决议提出的“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这两个“转变”,融为一体,...

龚育之: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回顾党的历史(之七)

十三大以后,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来回顾和反思建国以后的历史,成了人们关注的一个热点。 首先提出这个问题的,应该说是一九八七年十三大结束不久在汕头召开的那次党史会议,在我这篇系列文章的“之一”《读林蕴晖〈走出误区〉》中已经谈到,这里就不重复了。 在这个问题上给予最大推动的,当然还是一九八八年三月党的一位元老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这篇讲话专有一节“关于加强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研究”,其中说: “从总结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历史经验的角度,重新研究一下我们建国以来特别是五十年代初期的历史进程,也是很有好处的。建国前,毛泽东同志和中央其他领导同志,曾经设想革命胜利后,要搞一段比较长时期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在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前提下,允许民族资本主义有一个比较充分的发展,目的是为了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正是基于这种设想,在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暂时没有提社会主义。……但后来事实上新民主主义社会没有搞几年就结束了。社会主义改造,原来毛泽东同志的预计是十五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但结果也只搞了三年就宣布基本完成了。对于这一段历史,包括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缺点、问题,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已作了实事求是的总结和评估。但是,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加以研究。比如说,新民主主义社会搞的时间再长一点,是不是会更好一些呢?社会主义改造如果按原定时间去搞,搞它十五年到二十年,也是不是会更好一些呢?更有利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制度的逐步健全呢?这些问题都还可以探讨探讨。” 这段话的灵魂在于,在肯定历史决议已有结论的基础上,提出“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研究”、“探讨”历史决议没有涉及的问题。这是对待决议的既很尊重又不拘守的真正科学的态度。 继这位元老之后,对于这个问题给予有力的推动的,是多年担任国家经济发展领导工作的学者薛暮桥。一九八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央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发表了他写的《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引用毛泽东从《新民主主义论》到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的一系列论述之后,薛文指出: “新中国成立以前和刚成立的时候,我们党的领导者的头脑是十分清醒的,不称新中国为社会主义国家...

龚育之: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回顾党的历史(之六)

精神文明决议做出以后,接着就准备第二年将要召开的十三大的报告。这个报告当时自然是预定由胡耀邦总书记来做。 记得还在北戴河的时候,大约是九月中旬,精神文明决议草案已经在政治局会议上通过,十二届六中全会就要在北京召开,胡耀邦向我们几个参加精神文明决议起草小组、大概也是他准备列入十三大报告起草小组的人透露:在十三大上他将不再担任总书记,他对他当总书记——主席——总书记七年的工作,有一个一分为二、总体合格的自我评价。他希望,十三大报告要从理论上讲深讲透,要像毛泽东当年在延安写出一篇《新民主主义论》那样,十三大报告要好好写出一篇《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论》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报告的准备工作,十月上旬已经在北京开始。十月三日和十日,胡两次主持有高级领导人和理论工作者参加的会议,酝酿思想。在会上胡提出,十三大报告的题目是不是叫《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他说:《新民主主义论》是建党以后经过近二十年才写出来的。现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搞了九年,从建国以后算起,则已经三十几年。为什么社会主义只能是这样搞,不能那样搞,经验丰富,不亚于写《新民主主义论》的时候。总结得好,就能站得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可阐发,很多政策是从这里出来的。他要求尽快写个出个一二千字的设想,他拿去送小平和常委。十一月座谈一月,十二月动手。明年一、二月拿出初稿,宁早勿迟,投石问路。他还说,明年他不准备出国,集中精力考虑班子问题。即使文件没起色,解决了班子问题就是大胜利,可以管到九十年代中期。这么大的国家,中间不能出问题,不能临时想问题,每年干什么都要想一想。一九九七年十五大可能最热闹了,翻两番实现了,确定下个二十年干什么,那个时候的总书记最有味道了。 十月二十八日胡在江苏还排了个大跨度的进程表:十三大解决规律性认识,十四大提出到本世纪末的任务,十五大为下世纪发展作准备。 这是一位即将卸任的总书记,前瞻党的事业的未来、展望今后十年的胜利,所表示的关注和责任,信心和希望,欢欣和艳羡…… 为准备这个报告,起草小组连续召开了一系列有理论家、各工作部门和各地方的领导同志参加的座谈会。还到外地去调查研究和听取意见。十月二十九日、三十日起草小组在郑必坚主持下进行讨论,强调报告要突出我们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认为...

龚育之: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回顾党的历史(之四)

十二大报告在建设精神文明这一部分里说:“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物质文明还不发达。但是,如同有了一定程度发展的现代经济,有了当代最先进的阶级——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共产党,社会主义革命就有可能成功一样,在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制度以后,我们就能够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建立起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法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的第二次出现。这次出现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报告中,层次又高于党中央全会的决议。 同第一次一样,这里只是提及,也没有展开。但比第一次又有所前进,即简单明了地把“物质文明还不发达”这个集中概括,当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特征。 十二大报告是由当时的中央主席胡耀邦做的,在胡耀邦指导下,起草工作由胡乔木主持。我参加了起草小组,也了解一些情况。 起草中的十二大报告,最初有一个部分,题为“发展社会主义的高度民主和高度精神文明”;到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改题为“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而将民主建设归到精神文明的题目下来论述;八月六日七中全会后才将“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分出去,单独列为一个部分。(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一日胡乔木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治局、书记处各同志信。见《胡乔木书信集》,人民出版社二〇〇〇版,第四六八页。) 在题为“发展社会主义的高度民主和高度精神文明”的各次草稿中,至迟在五月十九日的稿子中,就出现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的提法,虽然它不是联系精神文明建设而是联系民主建设来提的。 在题为“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五月二十四日以后的几次草稿中,已经从社会主义特征的角度,提出:社会主义“还有一个不可缺少的特征,就是以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而在联系民主建设的段落中还保留着“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的提法。 在六月三日的草稿中,论述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程度,由于种种社会历史因素,往往是不平衡的。然后说:“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

龚育之: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回顾党的历史(之三)

历史决议做出以前,我国理论界已经展开关于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的诸多问题的广泛讨论,包括一场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问题的讨论。这场讨论,如同理论界对其他一些理论和历史问题的讨论一样,总的来说,同党中央总结历史、起草决议的进程处于良性互动之中。 这场讨论中一篇有代表性的文章,题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经济研究》一九七九年第五期)。它原是一九七九年春天在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发言。文中批评了过去长时期把社会主义社会看作“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整个过渡时期,看作无产阶级专政时期,不再划分阶段”的观点。认为我国还没有进入马克思和列宁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实践向我们提出了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到来之前,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问题。作者说:列宁多处使用过“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概念,毛泽东也设想过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有可能分成两个阶段:一是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这可以叫做不发达的社会主义;二是由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即由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到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需要比前一阶段更长的时间。作者主张,据此,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可以分为这样几个阶段:一个就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这里又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就是从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就是过去我们所讲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那个“过渡时期”;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就进入另一个时期,即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然后进入发达的社会主义;最后才进入到共产主义阶段。 理论界的广泛讨论,讨论中提出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和发达的社会主义的阶段划分,引用毛泽东过去内部的讲话,客观地说,应该认为是中央在历史决议中做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的论断的背景之一。尽管讨论中观点纷纭,有些表述(比如把不发达的社会主义仍然划入“过渡时期”)也许不很清楚、尚待商榷,但是,除了否定社会主义的观点以外,这个讨论总的应该认为是起了积极作用的。 那么,历史决议用“尽管”的语气把“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的论断予以肯定,主要注...

两代领导核心的“笔杆子”胡乔木

Technorati 标签: 政治人物 , 意识形态 往日,他为毛泽东起草文件;后来,他为邓小平起草文件。他就是被称为“党内一枝笔”的胡乔木。 邓小平身边的“笔杆子” 从1977年12月起,胡乔木和于光远、邓力群根据邓小平的意见,着手起草《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一文。 写这篇文章的起因是1977年8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冯兰瑞和苏绍智的文章《驳姚文元按劳分配产生资产阶级的谬论》。文章发表后引起邓小平的注意。 邓小平说,这个文章观点是正确的,作者的思想还没有完全放开,国务院研究室要另外再写一篇大文章把这个问题讲清楚。 于是,国务院研究室由林涧青主笔,写了一篇文章,原本是以《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但是胡乔木和于光远看了不满意,决定以“严实之”(“研室之”的谐音)的名义发表在《人民日报》。 这么一来,胡乔木和于光远、邓力群决定另写一篇关于按劳分配的有分量的大文章。 1978年3月28日,邓小平与胡乔木、邓力群就按劳分配问题进行了讨论。邓小平指出:《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这篇文章我看了,写得好,说明了按劳分配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不是资本主义的。有些地方还要改一下,同当前按劳分配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联系起来。 我们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根据这个原则,评定职工工资级别时,主要是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政治态度也要看,但要讲清楚,政治态度好主要应该表现在为社会主义劳动得好,做出的贡献大。处理分配问题如果主要不是看劳动,而是看政治,那就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政分配了。总之,只能是按劳,不能是按政,也不能是按资格。 1978年4月30日,邓小平再一次找胡乔木、邓力群谈话,对《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一文进行修改。 另外,这篇文章也曾送当时主管经济的中共中央副主席李先念审阅。 1978年5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一文。文章的发表,为经济领域拨乱反正、纠正“左”的观念起了很大的作用。 在主持起草《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一文的时候,胡乔木又忙于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