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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育之: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回顾党的历史(之二)

在中国共产党的纲领性文件中系统地提出和详细地阐发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是在一九八七年十月党的十三大报告中。这在中国党的历史上,是开创性的。当然,这个开创也有它的由来。就党的文件来说,在这以前,这个提法已经出现过三次。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中一次,一九八二年九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报告中又一次,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精神文明决议中第三次。 前两次只是提及,没有展开。既然如此,说得上有什么重要意义呢? 对这个问题,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我的看法是:我们固然不能过分夸大简单提及的意义,但是,既然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提及,就不是一件偶然的、没有意义的事情。 历史决议第三十三节里说:“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是毫无疑问,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任何否认这个基本事实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这里论述的重点,自然是在“但是”以后的那后半句。不过,以“尽管”起头的那前半句“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作为一个已经得到确认的命题出现在句子里,却并不是什么虚晃之笔。 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决定工作中心转移和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就在这样的基础上开始重新判断国情,重新了解世界现状,重新思考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和现代化发展的路径、目标、步骤和阶段等等问题。 大家知道,一九七九年初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这是为纠正当时酝酿中的“新跃进”的冒进设想,而提出来的重大决策。不久,中央又提出,原来沿用的“到本世纪(二十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口号,是开了大口,现在要改一个口,叫中国式的现代化,就是把标准放低一点,到二十世纪末只能以达到小康为奋斗目标,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更长时期才能实现的任务。 这两大决策,把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和中国现代化的发展结合在一起,看作同一过程的两个侧面,对于后来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是有决定性意义的。 回顾一下当时的重要文献吧。 一九七九年三月,陈云提出:“我国社会经济的主要特点是农村人口占百分之八十,而且人口多,耕地少。”(八日) “我们是在这种情况下搞四个现代化的。”(二十一日)邓小平也提出: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至少有两个重要特点是必须看到的:一个是底子薄。现在中国仍然是世界上很贫穷的国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