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

目前显示的是标签为“胡乔木志”的博文

胡乔木志——百度百科

       胡乔木(1912.6~1992.9.28) 本名胡鼎新,“乔木”是笔名。江苏盐城人。清华大学、浙江大学肄业。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久经考验的忠诚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政论家和社会活动家,我党思想理论文化宣传战线的卓越领导人。 江苏盐城人。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1932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共青团北平西郊区委书记,共青团北平市委宣传部部长, 参与领导北平学生和工人的抗日爱国运动。 1935年后,任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书记,中国左翼文化界总同盟书记,中共 江苏 省临时工作委员会委员。1937年到延安,历任安吴青训班副主任,中共中央青委委员,中国青年联合会办事处宣传部部长。1941年起任毛泽东秘书、中共中央政治局秘书,1945年参与起草《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48年和1949年先后担任新华通讯社社长和新闻总署署长 。建国后,任新华社社长(1949年10月1日至10月19日),新闻总署署长,1950年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秘书长。1954年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参与起草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1956年当选为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1975年后任国务院政治研究室负责人。1977年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顾问、名誉院长,中共中央副秘书长,毛泽东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主任。1978年补选为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1980年当选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1982年当选为中共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主持起草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重要文件。1987年当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曾任中共中央党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 第一、二、三、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中共八届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十一届中央委员,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十三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 著作有《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胡乔木文集》一、二、三卷,《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诗集《人比月亮更美丽》。 1992年9月28日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