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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司法改革经验对大陆的借鉴意义

一,引子,他山之玉,可以攻石? 没错,我没有搞错诗经名句,我只是太珍惜台湾经验了,毕竟台湾的近二十三年无论是司法还是政改都令人惊艳,比为石头,有点委屈,该是亚洲之玉。而,海峡对岸的现实,称之为玉,显然高估,经济繁荣,司法却依然脆弱。在美国期间,认识一个台湾法官,详谈二个半天,渐渐对对岸司法改革的历程更有了解。从网络上搜索到一些文章,台湾司法改革的图景逐渐清晰起来。看对岸,思故土,难免会比较。花了些时间,做了比较,结论无非是常识。 二,台湾司法改革简介 一切重大变革均从解除戒严开始。 “中华民国七十六年七月十四日总统华总(一)义字第二五二六号令: 准立法院中华民国七十六年七月八日 (76) 台院议字第一六四一号咨,宣告台湾地区自七十六年七月十五日零时起解严。“ 1987年,蒋经国先生在内外压力下,权衡选择了对的路,不但给自己及后人留了方寸地,还给国民党留了后福,让台湾人民有一个开万世太平的机会。台湾人民显然没有浪费这个机会。 讨论的起点当回到戒严之时。台湾省宣布戒严是1949年5月20日,戒严主要是根据“中华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行使。戒严的主要冻结人民权利是,(五)严禁聚众集会、罢工、罢课及游行请愿等行动。(六)严禁以文字标语或其他方法散布谣言。(七)严禁人民携带枪弹武器或危险物品。及根据戒严法令制定的,《戒严期间防止非法集会结社游行请愿罢课罢工罢市罢业等规定实施办法》、《戒严期间新闻杂志图书管理办法》、《惩治叛乱条例》等。 不要小看这种戒严条例,毕竟他还是有法统出来的。犹如中华民国宪法一样,大部分条款其实是不错的,正由于不错,所以国民党要冻结部分宪法才能搞有法律依据的独裁,不然,也可以置宪法于不顾,明目张胆地搞,反正枪杆子还在老蒋手里。如民国宪法第八十条: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第八十一条: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虽然,这些宪法没有冻结,但一旦舆论、结社松动,这些活过来的宪法权利,会给独裁带来极大的制衡。 这些条文如对应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可以看到其中的不同之处了。拿同样该是独立审判的条文,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是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的干涉。有学者分析出党派可以“依法干涉 [2] ”法院审判...

阮一峰:美丽岛事件30周年纪念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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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今天是“美丽岛事件”30周年的纪念日。 30年前的12月10日,一群要求实现民主政治的知识分子在台湾省的高雄发动游行,随后被捕。这个事件拉开了台湾政治变革的序幕,直接导致了民主进步党的成立。 在今天这样一个纪念日,我想写一些我对这个事件的想法。 2. 我先简单介绍一下“美丽岛事件”的经过。 1979年,台湾处于国民党政府的威权统治之下,许多党外的进步知识分子感到非常苦闷,要求开放党禁,实现民主政治。 6月,台北市议员黄信介决定要创办一本《美丽岛》杂志,作为宣传民主思想的喉舌。他是杂志的发行人(出资者),请来了施明德作为总经理,因此杂志社实际是由施明德来运作的。 (图一 黄信介的照片) (图二 黄信介被捕后的照片) 施明德绝对是一个传奇人物,他读中学时就以推翻国民党统治为己任,18岁考入陆军炮兵学校,目的就是学习军事知识,为发动军事政变打基础。21岁,他在金门担任炮兵军官时被捕,罪名是策划台独活动。在严刑拷打中,牙齿全部脱落,他22岁开始就是满口假牙。后来,施明德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直到1977年刑满出狱。 (图三 施明德在七十年代的照片) (图四 1980年3月18日,施明德出庭) 施明德加入杂志社后,就积极以《美丽岛》作为舆论阵地,开展反对国民党政府的宣传活动。他说得很明白,《美丽岛》就是“没有党名的政党”,矛头直指台湾党禁、报禁和30年不改选的“万年国会”。 8月,《美丽岛》杂志创刊号问世,引起台湾岛内轰动,发行量一举达到10万份以上,创下了台湾杂志史的空前记录,成为了网罗台湾党外人士的中心。这引起了国民党政府高度关注。 (图五 《美丽岛》杂志的创刊号) (图六 《美丽岛》杂志的发行通告) 9月8日,杂志社在台北市中泰宾馆举办盛大的创刊酒会,但是会场外突然来了一群“抗议”人士,以及随后赶来的大批“维持秩序”的警察,使得气氛变得很紧张。 (图七 创刊酒会的会场外,突然来了许多“抗议”群众) (图八 许多警察在创刊酒会外“维持”秩序) 随后的三个月,这本杂志越来越像一个“没有党名的政党”,在全台开出了11个读者服务处,但是相继遭到不明人士的恐吓骚扰,黄信介家中也收到了恐吓信。党外人士与当局的矛盾不断激化,整个台湾的政治气氛已经慢慢到达了一个大爆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