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是个“阳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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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土地的用于农业的产值低于用于其他方面的产值,这样如果没有十八亿亩耕地指标的存在,那么,在自由市场的情况下耕地面积的减小是肯定的。因此为了保证粮食供应安全,以严厉的行政手段干预土地使用,保证耕地面积就是必须的。这就是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存在的逻辑。

茅于轼说,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的划定是计划经济的表现说到本质上了。但是茅于轼没有说的是,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是个“阳谋”,是一个让政府权力继续控制任何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批权,获取权力租值的一个阳谋。因为只要有这条红的存在,各级官员控制土地自由流转的权力就理所当然。所谓土地私有化就永远不能够变成现实。阳谋的本质是防止让农民控制土地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

反对土地私有化的学者大多学问没做好,或者站在国家利益的立场上反对个人(农民)利益,或者是思维逻辑有问题(如秦晖说的李昌平),或者兼而有之。学问做的踏实认真的秦晖教授已经证明过,所谓土地私有化导致中国帝国时代的激烈的土地兼并,继而引起“无地则反”的理论是错误的。其实理由非常简单,近于常识。把一件东西的处分权置于分散的个人手中更容易引起兼并,还是集中于某个非民选的代理人(在中国就是各级政府官员)手中更容易兼并?基于逻辑和日常经验,肯定是后者更容易兼并土地,而且我们可以说,中央政府是最大的土地兼并者。这是其一。其二,秦晖论证过,即使是私有制下的土地兼并存在,中国的农民暴动更多的不是针对“地主”,而是朝廷,因为朝廷才是剥夺农民利益最大的压迫者。地主和农民的关系比朝廷与“自由农”关系好的多。这点也容易理解,因为地主和农民形成了利益的共同体(不仅是由宗族血缘形成的共同利益),类似于现代企业与员工的共同体。而朝廷与农民的利益链的层级更加长一些,所以地主比朝廷更加在乎农民的利益。朝廷本质上是破坏地主农民利益共同体的“第三者”。

反对土地私有化的学者(如果他们是真诚的话)一般来说是没有掌握好经济学原理。

1.限制自由交易(例如土地权利的交易)大多产生福利的损害。所以要特别小心的论证:从不长的长期来看,限制自由交易是否带给双反的利益超过自由交易的利益。——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限制毒贩与吸毒者的毒品交易带给吸毒者的长期利益大于其交易(吸毒)的短期利益,禁止毒品交易才是正当的。

要禁止土地自由交易,就必须证明土地交易带给农民的长期损害大于其交易后的短期利益(短期来说,自由出让土地的农民和购买土地者肯定都是双方受益的)。这个论证里不应该有任何空洞的国家利益的概念存在。说的彻底点,首先农民利益是国家利益的一部分,农民受益也就是国家受益;其次,即使有所谓粮食安全这个国家利益的存在,农民也没有充足的理由牺牲自己的利益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们反过来问,为什么要农民而不是其他人(如工人,知识分子)来牺牲利益换取国家的粮食安全呢?把农民变成耕种奴隶不更能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要保证国家粮食安全难道没有不牺牲农民利益的更好的方法?事实上,如果我们在土地私有化后,更大的补贴农业,农民自然会去种地(来保障所谓国家粮食安全),不必担心农民会随便出卖自己的土地。我想那些官员不是不明白这一点(某些糊涂的学者倒是可能不知道这个道理,因为学者大多没有官员聪明),只是不愿意让最弱势的农民得到利益,不愿意赔偿农民因承担国家粮食安全所遭受的损失罢了。

2.陈志武教授论证过国家粮食安全完全是个伪问题。阿马蒂亚森也论证过,从历史上看,全世界的大饥荒和耕地没有任何关系。造成饥荒的是国家权利的分配制度和农民的财富贫乏。事实上,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上饥荒的最大受害者恰恰是种植粮食的农民!生活常识和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有钱、有权就不怕没饭吃,古今中外莫不如此!有些真诚的反对土地私有化的学者连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都没有搞懂。

3.赞同国家控制的学者往往从更宏观的更长期的角度(往往倾向于凯恩斯主义)来论证控制耕地的必要性。长期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考虑更长期的事情的倾向总是怀疑(从哲学理念上)当下的、分散的自主决策(自由市场经济的核心理念)会对长期造成损害。但是借用凯恩斯一句话来回答他们:长期,我们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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