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文集:江苏沛县实名制公开推荐选拔镇党委书记、镇长的探索与实践
民主推荐是干部选任的必经程序,是选人用人的重要环节;加强干部选拔初始提名的科学性和民主化,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关键。今年初,沛县首次采取实名制公开推荐的方式,选拔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候选人人选,在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环节上进行了新探索,取得较好效果。
一、背景及动因
近年来,我们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公推公选科级干部、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双推双考后备干部,实行干部选任民主推荐制、差额选拔制、票决制和公示制,不断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选拔了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新年伊始,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县委明确提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关系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大问题,也是需要解决的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部门作为管干部的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一定要旗帜鲜明,树立正确导向,建立以德为先、以能力为基础、以实绩为前提、以公认为尺度的选人用人机制,以德为先看素质,围绕发展选干部,依据口碑定取舍,真正把综合素质好、发展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干部选拔出来。县委组织部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在选人用人上存在的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调研发现,在民主推荐过程中,由于以往实行无记名推荐的办法,虽然扩大了干部推荐的民主,但存在一些干部不负责推荐、拉票推荐等不良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缺少使推荐者公正行使权利的制约机制,从而降低了民主推荐的准确度。基于这些考虑,为从制度和操作层面上规范干部推荐工作,我们以实名制推荐为切入点,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在荐人选人的公开与严密、权力与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二、主要做法
年初,县委根据镇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公开选拔优秀干部充实、调整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为进一步扩大干部初始提名工作的民主,经过反复酝酿,决定改无记名推荐为实名推荐,使民主推荐由匿名推荐、无责推荐变为诚信推荐、带责推荐。按照县委要求,组织部制定了实名制公开推荐工作方案,实名推荐、公开选拔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候选人人选正式启动。
明确推荐范围与条件。面向全县公开推荐的人选,除具备《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大学专科以上文化外,镇党委书记人选具有现任正科职或正科级副科职2年以上,45周岁以下;镇长候选人人选具有现任正科职或副科职3年以上,29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县委组织部资格审查,分别形成《报名并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为体现公平合理,现任县委县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现任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班子副职,县直单位曾担任过乡镇党委书记的负责人等不列入镇党委书记推荐对象。
组织实名制公开推荐。1月7日,县四套班子领导,各镇、场、区、县直正科级以上单位党政正职,县纪委常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副职领导干部参加镇党委书记人选推荐,县委组织部提供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单和实名制民主推荐表,与会人员根据名册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据实推荐,每人从符合条件的85人中限推荐10名人选,多于10名的无效。1月9日,实名推荐镇长候选人人选:第一轮实名推荐,仍由上述人员参加,产生前15名人选;第二轮实名推荐,由县委全委会委员、候补委员和不是县委委员的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参加,依据第一轮产生的人选命题演讲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推荐确定前10名人选;第三轮推荐,由县委常委会推荐确定前6名人选。每次推荐,推荐人先在推荐表上署名,未署名的单独统计,不计入总数。投票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计票汇总排序,对推荐人意愿严格保密。
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组织考察。县委常委会根据实名制公开推荐得票结果,分别将前10名确定为镇党委书记人选和镇长候选人人选的考察对象。然后,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张贴考察预告、发放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推荐表、个别谈话等方式考察。创新考察办法,延伸考察范围,不仅考察工作圈,还考察生活圈;不仅考察八小时内的工作情况,还了解八小时之外的表现,采取登门走访、个别约谈的形式,到被考察对象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左右邻居,全面了解其道德品质、社会邻里关系、日常表现等,重点征求配偶、亲属的意见,了解其生活作风、伦理道德、廉洁自律等,将考察内容如实记入考察材料。
公示拟任人选并履行任职程序。依据实名公开推荐结果和组织考察情况,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4名拟任镇党委书记和差额票决确定5名拟任镇长候选人人选并进行公示,目前已全部任职。
三、初步成效
实名制公开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创新和探索,其核心是:署名推荐,强化责任,公信为尺,严格遴选。从实名推荐公开选拔的结果看,进入考察范围的都是平时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干部,最后任用的9名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平均年龄36.8岁,其中在镇正科职岗位任职的4人,女干部1人。实名公开推荐选拔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候选人,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反响。
一是实名制公开推荐,有效避免了不署名推荐造成的不负责、看关系、重亲疏、随意推荐的现象,使干部感到提名推荐人选既是民主权力,更是政治责任,既推荐别人,又考验自己,增强了干部参与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实名制推荐将严肃的干部推荐工作由“与己无关”转变为“与己有关”,把不受约束的秘密推荐转变为受组织监督的一定公开程度的推荐,推荐人在推荐干部人选时,审之又审,慎之又慎,使推荐工作更公正、更理性,更注重被推荐人的能力素质和工作实绩,有效减少了“人情票”、“关系票”。
二是实名制公开推荐,让更多的人获得干部初始提名权,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少数人在少数人中提名推荐的弊端,有利于干部初始提名权的民主化。初始提名处于干部选任的首要环节,只有在民主推荐中入围的人选才能进入后续选任,民主推荐的结果直接决定着干部选任的质量。实名制公开推荐就是让更多的人获得干部初始提名权,公正表达自己的意愿,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由少数人选人向多数人选人转变,营造一个公开、民主的选人用人环境。实名推荐是抵制找关系行为的第一道防线,对防止私下“说情”、“打招呼”,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着重要的“防火墙”作用。
三是实名制公开推荐,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识人不准、选人不当的问题,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在实名制公开推荐选拔干部过程中,始终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要求,保障了推荐者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启动时,县委主要领导专门就实名制推荐公开选拔的办法作了详细说明,从实名推荐到全程差额票决,把干部选拔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全部公开,做到了监督推荐者的推荐行为是否公道规范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否民主公开的有机统一,切实提高了选人用人的透明度。
四是实名制公开推荐,使一批能力强、素质高、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脱颖而出,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实名制推荐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让干部感到选人用人看的是公论、是素质、是实绩,既使一批群众公认、能力强、素质高,埋头实干的干部脱颖而出,又让那些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干部感到压力,受到警示,激励他们积极主动地干事,尽心尽力地工作;既让当选干部时刻保持不负众望的压力、用业绩回报组织和推荐者的动力,又在干部群众中树立了“凭素质立身,靠实绩进步”选拔任用干部导向。(作者为中共沛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来源日期:200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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