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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

刘晓波(2009年12月23日)     在我已过半百的人生道路上,1989年6月是我生命的重大转折时刻。那之前,我是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大学生(七七级),从学士到硕士再到博士,我的读书生涯是一帆风顺,毕业后留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在讲台上,我是一名颇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同时,我又是一名公共知识分子,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发表过引起轰动的文章与著作,经常受邀去各地演讲,还应欧美国家之邀出国做访问学者。我给自己提出的要求是:无论做人还是为文,都要活得诚实、负责、有尊严。那之后,因从美国回来参加八九运动,我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投入监狱,也失去了我酷爱的讲台,再也不能在国内发表文章和演讲。仅仅因为发表不同政见和参加和平民主运动,一名教师就失去了讲台,一个作家就失去了发表的权利,一位公共知识人就失去公开演讲的机会,这,无论之于我个人还是之于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年的中国,都是一种悲哀。     想起来,六·四后我最富有戏剧性的经历,居然都与法庭相关;我两次面对公众讲话的机会都是北京市中级法院的开庭提供的,一次是1991年1月,一次是现在。虽然两次被指控的罪名不同,但其实质基本相同,皆是因言获罪。     二十年过去了,六·四冤魂还未瞑目,被六·四情结引向持不同政见者之路的我,在1991年走出秦城监狱之后,就失去了在自己的祖国公开发言的权利,而只能通过境外媒体发言,并因此而被长年监控,被监视居住(1995年5月-1996年1月),被劳动教养(1996年10月-1999年10月),现在又再次被政权的敌人意识推上了被告席,但我仍然要对这个剥夺我自由的政权说,我监守着二十年前我在《六·二绝食宣言》中所表达的信念——我没有敌人,也没有仇恨。所有监控过我,捉捕过我、审讯过我的警察,起诉过我的检察官,判决过我的法官,都不是我的敌人。虽然我无法接受你们的监控、逮捕、起诉和判决,但我尊重你的职业与人格,包括现在代表控方起诉我的张荣革和潘雪晴两位检察官。在12月3日两位对我的询问中,我能感到你们的尊重和诚意。     因为,仇恨会腐蚀一个人的智慧和良知,敌人意识将毒化一个民族的精神,煽动起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毁掉一个社会的宽容和人性,阻碍一个国家走向自由民主的进程。...

胡绩伟等老党员:为刘晓波鸣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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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八九十岁的中国共产党的老党员,看到北京市法院关于刘晓波的判决,感到困惑不解。 这份判决书认为刘晓波犯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主要罪证是提出了“联邦共和国”的口号。年轻的同志可能不知道,我们这些老同志都记得:“联邦共和国”的口号是早在中国共产党“二大”就提出来的,“七大”党章党纲又重申的正确口号(注)。我们党正是依靠这个正确口号和一系列深得民心的方针政策,才赢得各族人民的支持,从而打败了国民党反对派,一九四九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国六十年后,如果北京法院的法官把赢得政权的正确口号,颠倒是非,错定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证,那么,把我党“二大”、“七大”的党章党纲、党的统战政策、民族政策置于何地?你们把我们党和国家的老一代领导人置于何地?令我们百思不得其解。 我们这些老同志认为,年轻的同志对党史不了解是可以理解和原谅的。但是,无知不能成为侮辱和亵渎党的历史、党纲党章、党的方针政策的理由。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向现领导同志提出建议:重新审查北京市法院关于刘案定罪依据的合法性问题。 如果法官违反宪法,不懂党史,是非不分,知法犯法,制造冤假错案,则严重损害国家形象、党的形象、很难证明中国是法制国家、和谐社会。如果我们为之奋斗一生的民主、主义、法治、人权都被抛之东流,我们这些老同志于心不安。也将死不瞑目。区区此心,敬请见谅。 注: 1,1945年6月2日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总纲”中提出“为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新民主主义联邦共和国而奋斗”。 2,1936年2月17日公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苏维埃组织法》第五章第二十四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权力规定如下:……20代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与境内各民族订立组织苏维埃联邦共和国的条约。” 3,中共二大党章中有关联邦共和国的资料。 联署人:(欢迎联署) 胡绩伟 李普 戴煌 何方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 附:九十四岁胡绩伟亲笔修改的联署信打印件及签名 知情人有关报道:中组部十六日下午通知李锐老人,明天常务副部长将登门谈话。 十五日,公安部官员专程去了中央党校,一位副校长负责与杜光先生谈了话,传达了公安部的意思。 另:姚监复先生使用的电脑十六日受到攻击,不能使用了。以前曾经发生过一次。

鲍彤:异数中的异数──纪念赵紫阳逝世五周年

二十年前,我们见证了赵紫阳拒绝镇压学生的事实。去年《改革历程》面世,又使我们听到了这位总书记内心的声音:“不做镇压学生的总书记。” “不做镇压学生的总书记” “不镇压”是赵紫阳做总书记的原则──对学生不镇压,对一切公民不镇压,对知识分子,对农民,对工人,对资本家,对行使法定权利的同胞,不论上访还是请愿,游行还是示威,批评领导还是表达政见,一律不可镇压,不得镇压。 赵紫阳口袋里没有“敌我矛盾”这种武器。尽管军委主席判他犯了“分裂党”罪和“支持动乱”罪,但是,作为国务院总理和中国共产党总书记的赵紫阳,没有给任何人戴过“敌我矛盾”的帽子。──这是我自愿提供并且乐意接受检验的证言。 决定敌我,是共产党武装夺取政权的首要问题.毛泽东本人,就是靠在划分敌我界限和发动敌我斗争中崛起的。夺取政权以后,共产党继续有计划地长期地大量地制造各种敌对分子,全面动用国家力量,加以镇压,或管制,或关押,或斗争,或杀掉。这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使命,是共产党执政权力的核心。有人以为,专政是用来对付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的暴徒的。其实不是。所谓敌对分子,几乎都是些手无寸铁的人,如王实味,如胡风,储安平,林昭,如刘晓波,这些数以百万计的文弱书生,同年老的马列主义者刘少奇一样,一旦被党的领导定为敌人,就成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中国的冤假错案,无一不是共产党对“敌人”或“敌对思想”进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牺牲品。 但赵紫阳并不认为自己这个公民当了共产党的总书记,就有权给别的公民戴上“人民公敌”的帽子。大概是一九八七年,湖南驻军打死了一个学生,公安部、检察院、法院向政治局常委请示如何审判。赵紫阳说,你们自己去依法办案,常委不办案。大概也是一九八七年,对电影《芙蓉镇》有争议,有位中央书记向总书记请示:这个电影怎么样?总书记的回答是,我们不审查电影。是啊,有罪无罪,应该由司法机关依法审判,电影好坏,应该由观众各抒己见,都不应该在党的权力范围之内。八十年代初,河南兰考县的农民向他诉苦,我们这里沙土地,种花生有多好,可领导非让种粮食不可。赵后来谈起这件事,就感慨系之,说,瞎指挥实在要不得,必须维护农民的自主权。种花生还是种粮食,尚且不在党的权限之内;公民的生死存亡,怎么能归共产党的领导决定? 产自前苏联的“天赋党权” 现代文明社会,有“天赋人权”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也有判定合法和非法的程式...

余 杰:王朔 永远的愤青,永远的痞子

1/30/2009 王朔一夜走红,与八九十年代之交中国社会、文化和思想的"被动转型"有关——在那希望突然破灭的转折时期,否定一切正面价值的虚无主义最容易风靡一时;王朔一夜走红,也与他对传播力更强的电影电视媒介的敏感有关——他是最早"触电"的当代作家之一,他的几乎每一部作品都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从而深入千家万户,人们也许没有读过他的小说,但很少没有看过根据他的小说改编的电影(如《顽主》、《阳光灿烂的日子》)和电视剧(如《渴望》、《编辑部的故事》)。 王朔及其作品极具时代性,"王朔现象"的出现也有其深刻的文化根源。王朔作品的首要特点是,对暴力的张扬以及毫无节制的语言暴力。看看书名便一清二楚:《玩的就是心跳》、《千万别把我当人》、《动物凶猛》、《我是你爸爸》、《顽主》、《过把瘾就死》……王朔在其新作《我的千岁寒》的序言中,如同发癔症般地说:"我以为你们拿我当仇人,我就是仇人……我以为我是作家呢,我以为我是知识分子呢,我以为我是新贵呢,我以为我是流氓呢,我以为我是名人……你以为剃头就是和尚,当兵打仗也剃头。你们一个个人五人六的,会武功是么?都是大侠是么?金庸是你们爷爷是么?你们各路大侠都来,我一门三七炮废了你们全体。"二十多年来,王朔一直保持着此种"愤青"心态和"备战"状态。对此,学者单正平在《王朔的勇气从哪里来?》一文中分析说:"(在文革中)军事话语泛化为社会和文化话语,武断、强制、粗鄙的话语风格成为时尚和光荣。而这正好让读小学和初中的王朔赶上了。在他心目中,暴力话语是和少年的美好回忆联系在一起的。"这些军队大院的孩子是暴力的受害者,但他们不去否定暴力,反倒拥护暴力。从初入文坛时候的《空中小姐》等纯情小说到后来的"顽主"系列,王朔发现,使用暴力话语,反而可以获得最大的成功和轰动。以否定一切、怀疑一切、摧毁一切为特征的"王朔流",影响了九十年代以后年轻一代写作者的语言风格和思维方式。进入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上的表达通常是匿名的,王朔式的骂街语言,成为网民学习和效仿的对象,亦大大加剧了中国社会四处弥漫的暴戾之气。 王朔作品的次要特点是,对仇恨的宣泄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拆毁。从金钱和名声上来说...

武文建:余杰,你骂王朔有点过了

     刚看到余杰新写的《王朔:永远的愤青,永远的痞子》文章,此文我没有看,因为此标题令我很是不爽。在这里我首先声明,我并非要袒护王朔,我也不认识他,许多人对王朔的批评我未必就都反对(包括余杰),许多批评王朔文章还是有真知灼见的。 (博讯 boxun.com)     余杰骂王朔由来已久,并且是咬牙切齿的骂,估计余杰骂王朔能获得快感。大家都知道《美人赠我蒙汗药》是王朔与刘晓波合作之书,王与刘都骂了余杰等人。我要说的是,作为一个具有真正独立人格之人,发表意见和批评时不要分出三六九等来。真正独立人格是没有“敌我之分”更没有市侩智慧。     我认为评论人要就事论事,少玩“利益策略”伎俩。廖亦武写我的一篇访谈中,我对王丹撰写的狱中回忆录里没有提到同在狱中的六四“暴徒”有些批评,这些意见我至今不变。但是,王丹绝对是一位民主战士。第一次判刑时他从来就没有掉链子,去法院开庭时对与同车的某著名人士说“要坚持”等话,结果这位著名人士掉链子了。王丹回到秦城号里一进门就跳着脚骂此人(在狱中与王丹同过号的王建生对我说的)。这些情况有一年圣诞节聚餐我与廖亦武、高氏兄弟、余世存等人说过,并且对他们说:“王丹,永远是我的丹哥”。罗嗦上述这些并不是想与王丹套劲乎,我也不认识丹哥(有点肉麻),只是说明我们应该锻炼自己具有“就事论事”的素质。     王朔是怎样的人呢,我要向大家说一件事。大概91或92年,王朔正是红遍大江南北及骂声四起交织时期,我与人民日报编辑吴学灿(现居美国)同在北京一监“王八楼”服刑。有一次接见完吴学灿给看了一本好象是《编辑部里的故事精彩对白》之书,吴学灿指着书中的许多签名说,是通过朋友让妻子送来的,王朔的签名是用拼音签的,为了避免麻烦,因为当时王朔也是遭有关部门打压的人物。作为狱中人得知外面人还想着这些六四人员我们很受鼓舞和感动。没有判过大刑的人不会了解我们此刻的心情,例如一个饱受冤屈之人,他人投向一个同情的眼神都足以感动此人。     最后我要对余杰说,你骂王朔有点过了,要适可而止。当你拿放大镜看别人缺点时也检验一下自己。那年布什接见之事气得我右眼起了一个包疼了三天,去年你把杨佳说成纳粹...

谷歌:对中国的新举措(A new approach to China)

(博主注:从来没有哪家公司像谷歌这样引起我的爱护和爱戴的情绪。以下是谷歌在2010年1月12日的声明。) Like many other well-known organizations, we face cyber attacks of varying degrees on a regular basis. In mid-December, we detected a highly sophisticated and targeted attack on our corporate infrastructure originating from China that resulted in the thef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from Google. However, it soon became clear that what at first appeared to be solely a security incident–albeit a significant one–was something quite different. 跟其它很多知名组织一样,我们都要面对经常发生的不同程度的攻击。就在12月中旬,我们探测到了一次来自中国的非常复杂的、针对对我们的企业基础架构的攻击,最终导致Google的知识产权被盗。然而,很快事情就变得很清楚了,这个起初看似是单一的安全事故的事情——尽管非常严重——其实是一件非常不同的事件。 First, this attack was not just on Google. As part of our investigation we have discovered that at least twenty other large companies from a wide range of businesses–including the Internet, finance, technology, media and chemical sectors–have been similarly targeted. We are currently in the process of notifying those companies, and we are also wo...

胡德平:父亲第一次面对被拆迁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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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德平      时间:2010-01-07   来源:南方周末 1950年7月,中共川北区首届代表会议大会主席团合影。前排左四为胡耀邦,左一李文清,左五刘聚奎,左六李登瀛,左七郭林祥,左九孙先馀。后排左一饶兴,左三王叙五,左四王贵德,左五赵林,左七李林枝  2009年12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宣布将废除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决定重新制定《城市拆迁条例》。这是利国利民的一项重要决定。全民应该热烈欢迎并积极参加讨论。须知毛泽东也有论拆迁的名句:“早几年,在河南省一个地方要修飞机场,事先不给农民安排好,没有说清道理,就强迫人家搬家。那个庄的农民说,你拿根长棍子去拨鸟儿的巢,把它搞下来,雀儿也要叫几声。”(《毛泽东选集》,第五卷,p325) 经济的发展不应引起社会的持续紧张和各利益群体的尖锐对立,何况是我国的改革开放呢?我认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意义,当然是为了发展生产力,但改革开放也为我们分清优劣、真假社会主义提供了重要条件,解放了的社会生产力究竟为谁服务? “祖国”一语,在多国词语中都有这样的含意,即祖辈们世代居住的土地。“国家”和“祖国”不同,“国家”是拥有固定领土和固定人群的权力组织形式。“政府”又和“国家”不同,“政府”则是国家执行公权力的社会公共事务机构。毛泽东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而不能说就没有中国!中国是祖国,早已存在几千年,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是新中国,只有相当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功能的组织选举的中央人民政府才是新中国的法定代表。“祖国”和“政府”的关系,也即人民和政府的关系一样,都是主仆关系。历史上,“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合理要求,固然都是新旧民主革命政纲追寻的目标,但何尝不是世世代代生于斯、长于斯、葬于斯的人们对其祖国最基本的诉求,但实现到何种程度,则和当时国家、政府所处的历史角色紧密相关。 新中国建立之后,全国新解放区的农村继续完成了土地改革,但在广大城市并没有开展房地产业的革命,除去没收反动政府、少数官僚资本和反动分子的房产以外,人民政府给所有拥有房产物业的家庭都颁发了房地产合一的法律证书,予以保护。但毕竟旧秩序打破了,新秩序逐步建立起来了,新政府要办公、要住房,国家要建设,城市要发展改造, 人民政府应如何处理这一问题呢?因手头材...

林毓生 嚴正呼籲中共當局釋放劉曉波先生的聲明

中央研究院院士 林毓生 2010年1月3日 北京中級法院於2009年12月25日對於「08憲章」起草人劉曉波初審判刑十一年,這是違反正義原則的政治審判的結果。本人嚴正呼籲中共當局在劉先生提出上訴之後,儘速予以無罪釋放。我的基本理由,有以下三點,分述於後。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進入了WTO,其政府代表既然也在「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上簽了字,當然已經認可公民的身份與權利。公民不是臣民,也不是子民。公民具有不可剝奪的,參與公共事務討論的權利。劉曉波先生的「08憲章」,只是一個公民提出來的建議政治改革的草稿。大家見仁見智,儘可公開討論。當局何必緊張? 中共當局已經不是當年在山溝裡打游擊的那群人,見過世面,何必自我矮化,與北韓、緬甸相比?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是積極參與國際事務的大國。大國要有大國的格局與風範,包括說話要算數。既然在國際上承諾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具有公民的身份與權利;那麼,北京中級法院對於劉曉波先生的判刑,明顯地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上的承諾。在國際上,說話不算話是沒有尊嚴的。為了保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尊嚴,我嚴正呼籲儘速無罪釋放劉曉波! (二)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許多嚴重問題(包括權貴資本主義所構成的「權」「錢」直通的關係、腐敗充斥於政治與社會之中、強烈的貧富不均,以及嚴重的環境污染等等),之所以無法獲得實質的改善,其基本原因是因為它們都擠在沒有政治改革的瓶頸中。因此,如要突破阻礙,唯一的辦法是進行政治改革。站在關懷中華民族未來發展的立場,本人呼籲中共當局慎重思考政治改革的必要,並逐步進行建立憲政民主的政治改革。(任何人間的制度與思想,都不可能十全十美。憲政民主只是最不壞的制度,其他的制度則比憲政民主更壞。憲政民主的制度與文化落實以後,仍然需要繼續從事內部的改進。不過,憲政民主的優勢是:它具有自我改進的機制。)「欲速則不達」,漸進的改革是最能產生實效的途徑。總要做一點,落實一點。漸進的改革是要漸進和改革,沒有「進」的漸進不是漸進。如果不進行以法治(the rule of law,不是 the rule by law)為基礎的政治改革,經濟發展將來也要發生大問題。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內(包括不少政府官吏與普通國民),有一種說法,否認公民權利是普世價值。他們認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