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快播王欣是野蛮而愚蠢的
作为国外电影爱好者,在快播被抓之前,我是快播的深度用户。作为互联网业的一名产品设计的从业者,我非常惊叹而且敬佩快播所开创的商业模式。借淫秽视频为名抓快播是没有道理的。
很多读者可能不太清楚快播的商业模式,下面我详细说明快播为何能够崛起,其精巧的商业模式为何是互联网精神的优秀代表。如果抓快播王欣是正当的,那么首当其冲应该抓百度的李彦宏——倒不是应该百度旗下有个类似快播的产品『百度影音』,而是因为快播的商业模式本质上和百度的商业模式是一样的。
要理解快播精巧的商业模式,得从互联网最基本的特性开始。
互联网经济下『盗版』的含义
互联网产品是信息化的数字产品,一旦开发出来,其复制、分发的边际成本等于零(比方说,一个QQ表情开发出来后,这个表情可以零成本的供所有用户使用)。这个特征决定了大部分互联网产品不得不免费。不是互联网公司想免费,而是它们不得不免费。大部分互联网产品必须免费,是经济学原理决定的,和单个互联网公司无关。如果你收费,而别人免费,那么你就死定了——雅虎打败了新闻集团,QQ就是这么打败了OICQ,淘宝打败了易趣;最近,微信打败了其他任何试图收费的移动IM。可见的未来,最基础的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可能彻底免费,目前已经近似于免费了,而谷歌的手机操作系统安卓早已经免费了。
也可以这么说,正是其边际成本等于零的特点,迫使互联网公司开创新的商业模式来获得收益。最重要的两个商业模式一个是广告商业模式(百度搜索,新浪门户是其代表),另一个是增值服务的商业模式(QQ空间,网络游戏是其代表)。 在详细的分析就不在此叙述了。
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绝大部分产品对消费者免费的产业形态,只有互联网产业做到了。从人类社会进化的角度看,互联网产业的兴起无论如何是人类几千年来最大的革命性的进展。
在这场产业革命大潮中,从开始到现在,整个互联网产业是伴随『盗版』而兴起的。
刚开始的上世纪90年代末,本世纪初,门户网站把纸质媒体的新闻内容搬到互联网上,于是那些新闻报纸,杂志,期刊指责网站『盗版』。熟悉互联网发展史的,也不会忘了视频网站优酷和土豆兴起之时,是如何疯狂『盗版』的。
从版权原教旨主义的角度看,搜索引擎百度和谷歌是互联网界最大的盗版公司。前几年还有韩寒等几个作家状告谷歌的闹剧。其实,互联网的发展会教育(已经教育了一批)这些传统的版权人,离开互联网,版权没有任何价值,因为你没有了『流量』,也就没有人有机会消费你的东西,你也就不可能获得任何收益。
事实上,在互联网刚兴起之时,指控互联网公司盗版的诉讼层出不穷,然而到现在却很少了。原因是传统产业的版权人知道,互联网是一个革命性的产业形态,传统的版权规则一定会在这种产业形态下失效。从一开始,互联网革新了传统媒体业,到现在互联网几乎在所有行业攻城略地,除了顺应互联网的大潮外,传统行业别无出路。
如果高举落后的法律大旗把传统产业的规则严格应用到互联网行业,那么新浪搜狐,网易,百度,淘宝,腾讯一早就会死掉,包括那个乐视也不将存在,中国的互联网产业不可能取得今天的成就。
既然说到这里,不放多说一点。
由于中国巨大的人口优势可以转化为用户优势,以免费为主要特征的互联网经济比其他任何产业都更能彰显规模效益,能在短期内迅速积聚用户量。毫无疑问,互联网产品的用户积累速度保守估计是传统产品的用户积累速度的百倍以上。这使得中国互联网经济迅速拉近与最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距离,甚至在很多互联网的子领域已经超越美国。几百年来,落后的中国第一次有可能通过先进的互联网经济带动其他传统行业的发展而整体上超越西方发达国家——不仅是指在经济总量GDP上超越西方,而且指在经济质量,产业商业模式上全面超越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
[BTW,我绝对不是一个仇恨西方的人。由于本人在互联网业从事了多年的产品工作,对西方和中国互联网都有不少了解,我非常确切的体会到,现在的中国互联网经济真的不比西方差。中国经济第一次有可能在质量上弯道超车。如果没有互联网,中国的传统制造业,精密工业可能永远没法超越西方发达国家的高度。]
总结一下我的互联网『版权价值观』:绝大多数情况下,不能用版权来阻断最终用户免费获得你的版权载体(知识,资讯,信息,视频,文字,图片),版权的收益应该通过其他方式来获得,比方说通过商家赞助,广告,增值服务等形式。
或者,更简约的表达是:互联网上,『盗版』合理。
快播式创新的商业模式
熟悉网络视频行业的知道,传统的视频播放服务网站优酷土豆、爱奇艺、乐视等都巨亏,而以快播、百度影音为代表的商业模式走出了一条新的道路,从而实现盈利。
快播有什么样的独特的商业模式呢?
快播的商业模式绝对不是想某些人想象的那样依赖淫秽视频而盈利。快播(以及类似的百度影音)最核心的商业模式不仅是技术上的利用P2P技术实现带宽共享——这个技术和迅雷的P2P技术类似,而且同时培育了一个众多网络视频小站,形成了一个网络视频小网站联盟;这个联盟不仅从带宽上节省了成本,提高了观影的速度,而且最重要的,这些视频小站和视频播放软件快播是激励相容的——每个小站都有激励传播自己的小站而获得广告收益分成,从而为快播播放器的安装量分发节省了大量的流量费用。
简而言之,每个视频小站类似于一个淘宝的小店铺,每个小店铺都有激励推广自己的淘宝店,从而整体上大大节省了淘宝平台自身的流量费用。也可以用百度搜索引擎做类比。百度最大的价值不是那些知名的大网站,而是那些不太知名,用户不知道的小网站——如果网络上只有数量有限的几个著名大网站,独立的搜索引擎也就没有什么用处。数量众多不知名小网站支撑了百度联盟,它们与百度搜索引擎是激励相容的关系,小网站有激励推广自己而获得广告收入分成。
快播的崛起正是依赖于这种创新的商业模式。这种商业模式和传统的中心化的视频网站非常不同,因而它能盈利,而传统视频网站大亏。
有人会说,传统视频网站有一大笔开销是版权费用。事实上,快播模式同样可以和版权方做广告收益分成。只不过因为版权方固化的旧思维而不愿意去做。
前面已经说了,作为政府和司法机构,当一种创新的商业模式出现时,它一定会和现有的商业模式相冲突,然而它不应该被被扼杀,需要受到教育/教训的不是合乎产业发展的新商业模式而是那些固步自封的旧势力代表。法律总是过时的,如果死守现有的条条框框,那么任何变革将不可能。
关于淫秽
爱性,是人的天性,不喜欢性的人,不是太监,就是已到垂死之年。
从世界范围看,中世纪欧洲、伊斯兰国家、苏联朝鲜等宗教和准宗教国家对淫秽的东西最仇恨。因为中国历史缺乏一神教,所以在1949年前,中国对淫秽的东西相当宽容,尤其在宋明理学之前,中国无论是对性,甚至所谓性变态(同性恋)想当宽容。
在当代世界,欧洲发达国家中的色情行业趋于合法化,美国相对保守一些,但也另辟专区供人寻欢作乐,既有线下的专区和线上的专区。我们可以在美国的网络上轻而易举的获得所谓淫秽视频,而且大部分还是直播的。
对所谓淫秽的宽松与否是衡量一个地区个人自由程度的最重要的指标之一。
对成年人而言,性欲相关的产品消费本不应该得到控制。在现代,只有心理变态的人才会认为需要通过公权力来限制人的性欲消费吧。
当然,少年儿童不应该过早的接触到性产品,因而需要把他们与成年人丰富多彩的性世界隔离开来,这对所有国家和地区都是一个难题。西方发达国家针对少年儿童有一系列分级、隔离措施,我们不妨借鉴过来用。但是决不能因为需要隔离少年儿童,就把成人父母、叔叔、阿姨们的性乐趣给扼杀了。
近几年来,中国抓明星名人嫖妓,把在电视上游街示众,捣毁东莞色情行业,甚至破天荒的重新把通·奸这种中世纪残留的术语都用来定罪………不知道是哪根神经出错了。嫉妒乎?体衰乎?
联想到举报快播的是陷入官商勾结传言的乐视,也许我们对快播案要有新的理解。太·字·党争相入股中国互联网企业,传言甚久。如果他们的智商不足够低下,那么对中国经济的未来希望,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在客观上也许起着促进作用——换句话说,他们的入股对互联网的整体发展是激励相容的。虽然他们很野蛮,但还不算太坏。
怕就怕他们愚蠢。入股一个商业模式落后、技术低下、巨亏无比却在资本市场大肆忽悠的乐视,也许说明某些太·字的智商真的让人捉急。
活着离开这个世界?